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文件公开
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苏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日期: 2020-02-13 10:32   访问量:

各市、区社,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以及上级社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为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把防控疫情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贯彻“条线管理”原则,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及时了解疫情,及时作出应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春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要坚决服从、全力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决战决胜姿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全力以赴,保障市场供应

要组织指导全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的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要加大重点商品采购力度,增加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要强化对供销合作社重点农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商户的宣传引导和严格管理,严禁借机囤积货源、哄抬物价,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厉查处,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此外,要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稳定农产品生产提供保障。

三、严格管理,抓好卫生防疫

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供销社所属的办公楼、学校、商场、连锁超市、农产品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管控,切实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通风透气等工作,加大每日清消力度和频次。落实人员防护措施,配备必要防护设备,发放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减少疫病传播风险。要加强源头防控,严把准入关口,严格农副产品质量管控和安全检测,严禁违规销售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要对所属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开展自查,对存在违规销售活禽行为的,立即停业整顿。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暂停容易引发交叉感染的大型商业促销、展会活动。

四、加强调运,组织防控物资

要积极拓宽货源渠道,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增加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市场供应。要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企业集体发出“不涨价、保供应”的郑重承诺,体现供销合作社公益属性,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对地方党委政府征调防疫物资的指令,供销合作社有储备的,要第一时间调运到位;没有储备的,要积极组织采购和调运。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及生活垃圾的集中回收和处置工作。要加强市场监测,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化情况,有效保障防控应急物资供应。

五、强化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自我防控措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提升认识,强化自我防护措施,自觉做好家庭通风卫生,带动家人、亲人、朋友自觉防范。各级供销社要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尽量减少在密闭环境开展集体活动,应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类隐患。

各地供销合作社应对疫情防控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苏州市总社报告。

                       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